奥运的“幸福感”可持续吗
奥运会结束了,人们又回到快节奏的生活中,开始忙碌,开始担心股市、房市、油价、粮价……也有人开始盘点这届无与伦比的奥运会的价值。事实上,奥运有很多难以估量的价值,比如13亿人的“高兴”。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进行的另一项调查显示,47.6%的人表示“心情变好了”,21.2%的人表示“家人团聚的时间多了”。奥运会给中国老百姓的家庭带来了欢聚,带来了话题,带来了兴奋。国人的幸福感,不仅来自金银铜牌的收获,不仅来自平安奥运的实现,更有一份“有朋自远方来,不亦乐乎”的荣耀与畅快。什么是幸福?从社会学的角度,幸福生活的指标应该包括两个方面,即社会生活指标和个人生活指标,就“社会生活”而言,指的是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等各方面的成就,事实上,经济发展、政治清明和社会稳定的国家,国民幸福感越高;而“个人生活”指标,则指的是个人物质生活、个人婚姻生活和家庭关系、个人精神状态等。奥运所给人们带来的“幸福感”,除了作为东道主的那份自豪感外,就是观看奥运比赛所带来的快乐了。
但是,奥运会给人们带来的幸福感是可持续的吗?毫无疑问,天下也没有不散的筵席,狂欢总有结束的一刻,当盛会结束,人们的目光会回到现实,重新检视自己的环境、家庭和个人生活。如果说奥运会使人们的快乐指数迅速飙升,那么,这充其量也只是一种泡沫。在某种程度上,这与“后奥运”的低谷效应不谋而合。奥运的泡沫吹得太大,摔得也就更惨,人们的幸福感掉得也更厉害。在心理学上,幸福感是基于比较而得出的一种主观判断,这不仅是人与人、国与国之间的比较,更是对过去、现在、将来的比较。国民的生活状态只有比过去要好,预期将来会更好,他才会感到幸福。
要让奥运会给人们带来的幸福感持续下去,首先,在举办之初,就应该摆正心态,不论是政府、市民,还是投资者和观众,都应以一种平常心看待。在我看来,除了“政治效应”外,不管是什么国际盛会,还是大型活动,更应该着眼于城市的发展,社会的需要,着眼于人民内心的愿景。与奥运会那几天所带来的短暂的快乐相比,这些才是国民幸福感的根本源泉。
社会学家谷迎春指出:“人在政治上解放,经济温饱之后,更高的要求是社会服务质量以及他们在人心上所产生的效应。”从公共服务的角度出发,社会服务质量不仅仅是商品和服务,良好的社会还应该包括:低的犯罪率,美好的生活预期,人权和资源的公平分配等等。奥运会只是国家为民众提供的一种文化公共产品而已,在老百姓繁琐的日常生活中,说大不大,甚至可以小到微不足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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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到底,幸福感都是一个人的主观感受。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是人的发展,一切GDP的增长,政治、文化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,最终,都要回到人的发展的层面。现在,人们的生活标准不断提高,各种娱乐活动增多,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也在不断增强,但是,这一切,并不一定意味着人们的幸福感在提高。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,就出现了拜金主义、纵欲主义、极端个人主义和信仰危机等。奥运会作为国家层面上的盛典,虽然表明社会正在进步,但这并不能自然而然地改善社会成员的幸福感。对社会发展的最终检验,不是普通的物的指标,而是人的发展程度。唯有具体的个人的发展,才会造就幸福的阳光大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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